讀者來函

瞿海源回應《羅銅壁院士一生回顧》有關中研院社會所籌備狀況之記述

2016年1月出版《羅銅壁院士一生回顧》,其中羅前副院長所敘社會學研究所籌備狀況,大多與事實不符,特說明如下:


羅副院長說「瞿海源不願意全面接收由各所有意轉入的社會學者,引起反彈」還嚴詞批評我。


在1994年規畫籌備成立社會所時,由全院四個研究所推派七個代表組成小組草擬籌設規畫案,規劃案經全院所有社會學同仁討論修正通過(見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籌設規劃書,1994)。在全院社會學者出席的規劃會議上並沒有限定轉入社會所的決議,社會學研究所籌備處成立時,也是只要是社會學者都可轉到社會所,並無任何限制,我個人也從來沒有主張不接收某些社會學者轉入。實際上,第一年有十四位研究人員從民族所、社科所和歐美所轉入社會所,有六位由社會所與原所合聘(見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簡介1997:2-3頁,中央研究院員工名錄1995:139-141頁),第二年由合聘者自行決定,有歐美所四位和社科所一位決定不轉入社會所。社科所那一位也在社科所改制為人社中心時(2004年)轉到社會所。


羅副院長說他後來參與了社會所人事協調的工作。事實上,李院長曾請羅副院長和張副院長及民族所所長副所長和我開會協調借用民族所房舍事,但從未聽說羅副院長介入協調社會所人事的事。


羅副院長又說「社會所的成立並未成功地整合院內既有的社會學人力」,又「聽說他們和社會所之間幾乎不相往來」。實際上,最後留在原所的只有歐美所四人、經濟所兩位和民族所一位。歐美所四位都是自願決定不來社會所,因為他們研究歐美社會,而其中許嘉猷先生又時任歐美所所長,這五位社會學者與後來加入歐美所的兩位社會學者,至今也都和社會所同仁關係非常好。留在民族所的一位社會學者,即徐正光先生,當時擔任民族所所長,未能轉入社會所。至於經濟所兩位社會學者,陳肇男先生一直到1996還是由社會所和經濟所合聘(中央研究院員工名錄1996:178頁),後來決定還是留在經濟所。蔡青龍先生從籌設社會所一開始就決定留在經濟所。全院社會學者都自行決定轉入社會所或留在原所,從未聽說留在原所的社會學者對社會所有所不滿,也沒有和社會所同仁不相往來。


瞿海源
社會學研究所籌備處主任(199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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